一、目的及目標
打造學習型企業,幫有德有志者提升能力,體現價值,為企業培養可用人才。實現企業“家文化”——珍惜企業給予的做事平臺和機會,用心工作,把事做好,獲得更多的尊重和收獲,讓家人生活的更好,同時也使企業持續進步,實現做久之目標。
二、組織機構及責任主體
1、集團經營發展部人資委作為選人育人的責任單位,負責人才的選育規劃、人才甄選標準、程序和制度的制定、選育對象的確定和選育計劃的統籌安排。
2、各公司、各部門第一責任人為所在單位管理人員及骨干人員選拔培育和使用的主體責任人,必須認真履行、執行本制度,以本制度的執行做為對其的主要考評條件。
3、人資委成員及職責分工
凡在企業年度考核中獲選“金鷹、金牛、優異”和新入職由專場,且品德兼優的人員,將作為企業重點培育對象,采用“引導自學+公司內部培訓+外部培訓”,三種方式和結合企業經營管理的實踐進行培育。